曹长胜道:“自己印的,怎么?”
他父亲是一个雕版印刷的工人,手艺精湛,淫浸文字多年,自己也慢慢的识得很多字,但因为他常年劳累,早早就去世了。所幸临死前,将学会的字和一身的本领全都交给了儿子,不管怎样,让手艺得到了传承。
曹长胜当然会雕版印刷,不过他用石印还是有原因的,他没有请工人,一直都是他和母亲在做这件事,石印机虽然贵,但长远来看,并没有雕版费钱。
俞珩眼睛一亮,自印书能有这种效果已经达到他的期望了,不知这老板可不可以挖个墙角。
他注意到刚刚那个妇女说的话,继续问道:“你是不印了吗,为什么会卖一本少一本。”
曹长胜还是耷拉着脸的样子:“老娘病了,石印机卖了。”
好啊!俞珩几乎要欢呼,居然还是个使用石印机的熟手,他按耐住自己激动的心情,道:“你愿不愿意跟我干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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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进热火朝天的印刷厂,曹长胜熟练地走到每个工人背后观察他们的进度,满意的点点头后回到了他的个人办公室,继续剩下内容的排版。
在这儿已经待了一个星期了,薪酬和待遇什么的不用说,老板是个大方人。
三台石印机(张悦璃资助了一台),四个工人,一家书店,进来就当管事,只要做做方案,一个月拿十二大洋,包吃,这样好的条件曹长胜一听就是骗子,就算是真的,也是拉自己的熟人去干,哪有这样大街上直接招工的。
没想到啊没想到啊,还真被他遇见了一个。
不过,他看着手里还没编好的稿子,眼神犀利,这老板心气儿不小,跟他混还是要冒点风险的。
俞珩打算将《三毛流浪记》印成那种小摊上的小本儿,虽然他设想的客户阶层并不是会去旧货市场买书的普通市民,但这种形式也有好处,比如它价格便宜容易传播,一本故事较短容易被人接受,再加上曹长胜确实是有能力在身上的,现在又有了资金支持,做出来的东西对于一些“上层阶级”的人来说,也是不错的了。
在他的努力下,《三毛流浪记》终于有了两万五千字,首批他打算收敛点,印个五千本就往市场上投去3,看能不能听个水声,不行的话他就在报纸上打广告,弄点什么名人推荐,文案诈骗之类的营销手段,先让人买了再说。
剧情已经进展到六岁爷爷去世,单独上外头打拼的时候了,三毛年纪小,很多事情干不了,只能做一些捡垃圾之类的事,但这些“工作”完全支撑不了他的生活,他只能吃一些几乎提供不了营养价值的食物,睡在露天的大街上,盖的是旧报纸,破麻袋。
不过三毛并没有因此怨天尤人,他还是有一颗阳光且积极向上的心,在外面的他认识了很多和他一样无家可归的小流浪汉,有人叫他去偷东西说能赚到更多的钱,但三毛拒绝了,爷爷教过他,捣乱是要挨打的。
他不想挨打。
有些先生小姐依然有善心,偶尔的时候,三毛能得到一两个铜板,他就会把铜板紧紧地攥在手里,跑去卖烧饼,烧饼摊的老板并不喜欢他,总是不允许他走得太近,他就在远远的地方等着,等老板不那么忙了再远远的跟老板招手。
老板就会安排一个伙计把热腾腾的烧饼给他,再把钱拿走。
烧饼真好吃。能够吃到烧饼的三毛心想,今天他一定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了。
又是一个星期过去,《三毛流浪记》的第一部终于印好了,封面画了一个脑袋上三根毛的小孩子形象,整本书同俞珩想象中的并没有多少差别,也就是说,他很满意。
张悦璃给他的那个店原先就是一家书店,只不过现在老板是他,书店里还有上一任没卖完的书,曹长胜自己又选了一点书摆上去,当然不是自印的盗版。
书店里米市大街不远,原先人流量也还不错,俞珩将招牌改为了华安书局,没别的,图个寓意好。
新书发售,《三毛流浪记》直接被摆在书店正前方,桌子上一摞摞书整齐的摆放着,还放了一个上了色的小人木雕,是俞珩找人定做的。
与此同时,他和曹长胜几乎跑遍了北平所有稍微有点规模的书店,一天下来光车费就能要一个大洋,不过收获还不错。
他们的书做的好,成本控制得很低,但书看起来意外的不廉价,成本三角卖六角,以四角五分的进价卖给各位书商,或许最近北平并没有什么掀起热潮的书,《成仙记》虽然依然火爆,可这些书商们也分不到一口羹,翻了翻《三毛》觉得还行,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拿了几十本去。
这样下来,第一批的本其实就能赚回来,不过卖书又不是一锤子买卖,还是要看长尾效应。
俞珩这次的笔名有点怪,这年头的笔名主流还是要取得像真实名字,没有后世那么自由自在,于是便取了一个“双桨”,没错,就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