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进去要害人,还好黄仙女的一个干女儿去那边探望她,正好出手逮着了那个贼!”
大伙听得哇哇出声,秦归燕亲自舀了一碗猪脚汤双手捧给她:“那贼后来被送进去了哦?”
莫语一拍大腿:“可不咋地,这种肯定要砍头咧。”苟降尘神情微妙:“我记得才和小贵出来的时候,听路边的茶摊儿说书,里头还有五马分尸和千刀万剐呢,谁知道真的了解胥律以后,发现最狠的只剩下砍头了。”
雪不在敬佩道:“帝尊仁慈。”
秦归燕:“他才不是仁慈呢,是五马分尸和千刀万剐废时间废功夫还废工具,而且万一要千刀万剐的是个玉骨境的体修,好家伙,皮肤比铁还硬,你拿刀子去刮?那刀子都刮废了,五匹马也根本分不了人家,还不如找个灵器级的刀子砍下去一了百了。”
临瞳道:“还有一点,就是有些人会在被五马分尸、千刀万剐的时候突然换壳子跑路,砍头杀人比较快,不给这些人准备逃跑的时间。”大黄总结:“处理一些特殊的罪犯时,效率高速度快是很重要的因素,所以帝尊才会修改刑罚,但这却莫名其妙地让他看起来很仁慈,哦,不过帝尊应该的确是个好人,胥国成立前世道太乱了,还是现在这太平岁月好。”说起太平岁月,临瞳想起恶尊借陶花艳说的另一句话。秦归燕也许不是没办法活到第十纪,即使幽寒玉髓能让至尊的寿命缩短至百年内,秦归燕这样的情况,再活五十年便是极限,但她应该也想过尽力一试。是啊,曾在羲京长街夜奔的小秦,无畏无惧一剑能当百万兵的小秦,她心里的担当和热血,是连被她追杀的、从未露过面恶尊都会承认的。所以恶尊会认为,秦归燕会想在梵朱离开后,用自己不长的余生,为人间再守几十年太平。
临瞳也这么认为,如果是小秦的话,她心底生出这样的念头真是再正常不过了,因为她……她无至尊之位,却已有至尊之心。秦归燕察觉到他的注视,转过头,圆润的眼睛里满是晶亮光彩:“临哥,你吃这个排骨啊。”
临瞳垂眸,夹起排骨放嘴里,嚼了嚼,咽了下去。大伙都愣了一下,诶,厨子吃排骨不吐骨头的吗?可他平时都吐打,想起厨子还有一半犬科的血统,也许偶尔会怀念一下骨头的滋味,遂释然,继续吃饭黑山驿第三十任大厨今日炒的菌子格外美味,令大伙筷子伸个不停,一问是哪儿买的,厨子说,我采的。
瞧瞧,多贤惠的厨子,都知道给驿丞大人省买菜钱了。没人提小秦的身体怎么样,大伙如常聊黑水县的八卦,香喷喷吃完一顿饭,莫语就劝着大伙出门。
“都去黑山看看那个流星雨撒,我和你们说,好看得很,我六百年前就看过一次了,这回就在家里休息,你们去吧去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