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4章 这么坏的(2 / 3)

什么,直白一些……田仲是在纳妾,许多事情不需要考虑很多。

只要两情相悦,只要彼此看对眼。

就可成了。

李素素那里……也并没有多说什么。

“……”

“鲸卿兄,你所言……其实我也明白。”

“只是,想着祖母和内人在金陵,我在京城……,唉,心中有愧,心中有愧!”

田仲将手中的酒水再次一饮而尽。

随即,再次满上。

“……”

“仁孝礼仪的确为上。”

“若如此,那……同李素素的事情可以推后。”

“待树高兄殿试有成,名列金榜,再传信金陵吧。”

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,秦钟不为再言。

田仲此人,自幼母亲不在了,多由祖母照料长大,如今刚离开金陵,还有关纳妾的事情。

一人定之,的确艰难。

“制衣工坊的手艺,越来越好了。”

“这条白色的细丝长袜穿在姐姐身上……,至极的美韵灵动,至极的窈窕妩媚。”

“姐姐的一双小脚……也越来越香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尽兴了。

晴雯那个小丫头,虽然是小刺头,虽然变成了大刺头,但……新生的花儿……没有过分把玩。

自然不为尽兴。

但小刺头好像相当满足。

子时二刻有余。

窗外……又有秋雨的不断沥沥之音,这场雨怎么还不停……还真是奇怪!

尽管雨水不大,但耐不住日日都下,积少成多,更甚一场倾盆而落的大雨。

房内。

一尊大大的铜罩火炉源源不断散发热量,将整个上房沁香之地笼罩温润。

香炉还在袅袅升起香料气息,不为浓郁,多有淡雅,随意荡漾,回旋房内每一处。

浅红色的百花纹理罗帐一半拉起,一半落下,怀抱此刻若水一样的美人,秦钟甚是快哉。

扫着临近榻边的一条白色细丝长袜,又扫着一双鹿皮薄绒的高跟筒靴,皆无序的落在地面毯子上。

话语间。

嘿嘿一笑,看着小猫儿一样偎依怀中的美人,伸手握住一只羊脂玉足。

刚才忍不住咬了好几口,都能看到不少牙印了,自己……自己也不知道何时有这个爱好的。

小脚若香玉。

若竹笋。

若琉璃之石。

……

得!

现在又想咬了。

“……”

“你如意了?”

如云秀发散乱,秦可卿不想要动弹,听着某人的欢快笑语,忍不住更为羞赧。

继而清啐某人。

细丝长袜?

高跟筒靴?

也不知道钟儿都是哪里来的奇怪主意?

穿在身上怪怪的。

哪有那样穿的?

可……有觉刚才某个无赖的折腾,更为狂风暴雨了一样,真是……该打。

该打!

刚说着,便觉小脚落于某人手中,更是……羞怒不已,真是小狗一样了。

那也是能吃的?

真是……属小狗的!

无赖的小狗!

……

“咳咳……。”

“如何如意?”

“姐姐的箱子里……还有那么多细丝长袜呢。”

“只可惜……不能够日日待在这里住着了,否则,定然……如意!”

秦钟叹道。

忍不住,将怀中的美人抱的更紧。

“……”

“你啊……,你接下来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,那些才是大事。”

“我这里……你有空闲了再来。”

小脚痒痒的,秦可卿受不了了,直接将小脚收回,真怕某人又忍不住一口咬上去。

钟儿……怎么就有那个奇怪癖好呢?

真是!

该打!

然!

听钟儿之言,芳心深处,也是忍不住一叹。

其实,钟儿心中挂念着自己,自己已经很开心了,能够感觉到钟儿在这里很开心。

自己也希望钟儿一直都开开心心的。

然!

钟儿总归要长大的,他现在个头都比自己高了。

也是一个小大人了。

恩科会试过了,不需要什么太繁琐的学业,爹爹也在京城,他需要在兴荣街那里住着。

“姐姐最好了!”

秦钟轻道。

“哼!”

“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