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份是从东京法务局,也就是日苯的工商局,搞来的一套公司申请文件表。
一份是借款合同。
孙震义接过后,盯着借款合同,欲言又止。
李建昆解释道:“没让你借,借款方填‘标准科技公司’,我先批给公司一百亿日元。”
虽说自己的钱全砸在日苯股市和不动产里头,但要用个千八百亿日元的,李建昆倒也不缺。
名下的两家银行可不是摆设。
孙震义眼神里有些异样,却也生不起脾气,明白这是李先生掌控他的手段——
公司发展的每一元资金,都是从李先生的银行借的。
并且有高额利息、滞纳金等等费用。
反正只要公司不上市,财报也不需要对外公开。
那么假如某一天,自己想要反水,李先生就可以收回公司资产。
孙震义倒是能理解,这么大的投入,没点把控反而说不过去,只是……
李建昆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好好干,用心办事的人,不会被亏待。”
蓦地,孙震义又想起鹤田中村。
遂恢复激情,咧咧嘴道:“明白!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