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的小河旁,兴冲冲的对苗翠说:“姐,收拾一下,明天我们就出发。”
苗翠正在洗衣服,好奇道:“走就走呗,你拎着一根烧火棍干啥?”
“……”
被森林精灵视为圣物的救赎权杖,在苗翠眼里原来就是根烧火棍。
赵传薪乐呵呵的拄着手柄,还缺一套西装,看上去就更像是个绅士了。
“姐,看,我像不像西方的贵族老爷?”
苗翠把赵传薪的洗干净的衣服拧干,放进木盆里,用胳膊夹着起身,另一手挽着赵传薪胳膊:“回家吧,俺地贵族老爷。”
此时天气已经开始热了,苗翠穿的少。
赵传薪觉得柔软的峰峦攻陷了自己的手臂,不自在的蹭了蹭。
“姐,有什么小疙瘩,蹭我胳膊上,磨得慌。”
苗翠往里凑了凑,声音有着仿佛加了物穿的真实伤害,魅惑道:“俺是小女子,不像你有钢铁般的意志。你不在的时候,俺也看书。王阳明说,你未看此时,此与汝同归于寂;你来看此时,则此颜色一时明白起来。或许是在蹭你,因为现在你感受到了。”
我曹……
从来都在口舌上占上风的赵传薪,一下子被撩到了,瞬间口干舌燥。
连走路的姿势都变得古怪起来。
他不自然的颠了颠手里的权杖,干咳两声:“那啥,姐,你赶紧去晾衣服吧,我要去通知李叔同。”
见他抽回手臂,两腿别扭的交错,一溜烟跑掉。
苗翠嫣然一笑:“逞口舌之快,以为俺不会咋地?”
腰肢款摆,回小院去晾衣服了。
远处,有一群打水的背水军战士,遥遥的看着那背影直吞唾沫:“是赵队长家的妖精。”
“赵队长艳福不浅,艾玛,俺真是羡慕。”
“羡慕你去南岗找姐儿去。”
“看一眼这妖精,再看姐儿都没了兴致。俺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