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(1 / 3)

这一次,于广才又起了个大早,把杀猪刀磨得锃亮。

然而他刚要把野猪开膛破肚,江老爷又带着女儿女婿上了门,于广才吓了一跳,慌忙拿出昨天那张被攥得皱皱巴巴的,贺重锦写的亲笔字据:“姓江的!你想反悔不成!”

他压根就没想到,江老爷真的把东西带来了。

贺重锦打开包裹的宣纸,里面竟然是五颗人参,于广才第一次见到,甚至不敢相信的确认了一下:“这,这是那一颗一千两的药材?”

于广才见过这东西,药材铺子里卖的最贵的药材,据说喝了人参汤就能延年益寿,他还特地数了数自己要打多少年的猎才能赚回来一株这样的人参。

“于大伯,这是我昨晚从山中采摘回来的,我的一位友人李浊清是太医院院判之子,我给他看过,他说这颗人参至少有百年。”贺重锦面容温和,“用人参换野猪,够吗?”

对方还在仔细打量着这五颗‘人参’,江缨忍不住咽了咽口水,心提到了嗓子眼。直到于广才宝贝般地夺过那‘人参’,悬着的心这才落了下来。

百年.....哪里来得百年,分明是他山中随手拔出的几个胡萝卜罢了。

“说好了啊!”于广才道,“姓江的你们可别反悔!”

于广才命于老太去把野猪放了,于老太纵然还是心不情愿,却也只能听自家老头的,把野猪交给了江老爷。

她记得于广才没读过什么书,除了精通打猎,连大字都不识几个,更不要提极难分辨的人参了。

贺重锦早就知晓了这一点,所以才想出这样一个主意来。

他朝江缨笑了笑:“缨缨,该走了。”

正当三人带着野猪准备离开时,于广才突然叫住了他们:“等等。”

江缨心中一惊。

难道知道贺重锦在骗他不成?

“我见你这小伙子字儿写的不错。”于广才说,“给你五文钱,雇你写一幅对联你看如何?”

对联?

贺重锦转身,温和地应道:“好,那重锦就献丑了。”

江缨望着贺重锦,只见他铺开红纸,用毛笔在纸张上写下认真细致的一个福字,又写了一个横批:迎岁欢喜,一对上下联:事事如意大吉祥,新年贺岁展宏图。

一笔一划都如人一般隽秀端正。

于广才小孙子瞪大了眼睛一脸羡慕,心想他何时也能写出这样一手好字。

贺重锦将于广才的五文钱还给了他。

“于大伯,你是打猎的好手,我岳父在打猎之事上以后还请你多加提携了。”

说完,贺重锦便带着江缨和江老爷回了江家小院。

江老爷得了野猪,高兴的不得了,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磨刀,把野猪绑上架,江夫人见不得这血腥,拉着江缨回屋。

以往江老爷找回来的猎物都是他剥皮抽筋的,但是眼前这头野猪格外强壮,江老爷一个人显然是没办法的。

于是,他笑哈哈地让自家那个身板单薄,没干过什么粗活儿重活儿的女婿上。

两个人与这野猪一番较量下来,拼死一搏的野猪这才断了气,四肢一动不动,死了。

“重锦啊,你可瞧好了。”

只见江老爷把刀往野猪里的心脏里刺了进去,鲜血溅了二人一身,江老愣是没想到会出这么多的血,便把江缨叫出来,带贺重锦回房换一件干净的衣物。

“缨缨。”贺重锦道,“岳父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吗?”

江缨一边给贺重锦系衣衫,一边发牢骚:“是啊,他一个富商哪里会杀猪啊,以前还好,如今在你面前反倒越来越爱逞能了。”

贺重锦笑了笑:“在波云诡谲的汴阳城中,像岳父这样性情的爹爹,实在难得。”

“难得?以后他也是你的爹爹了。”江缨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肩膀,笑道,“我看他倒是十分乐意让你给他养老送终呢。”

他刚要接她的话,外面的江老爷喊道:“重锦啊!换好衣服了没有!快出来瞧瞧,这猪肉可真鲜呐!”

“来了。”

贺重锦穿好衣服,便去院子里找江老爷了。

江缨整理着贺重锦被血染脏的衣服,无意间看到他脱衣时随手放在榻上的红色锦囊

贺重锦没有什么特殊的习惯,唯一的习惯就是每日晨起将这个锦囊系在腰间,这锦囊一定是他的珍爱之物。

要给他送过去才行。

就在江缨触碰到锦囊时,面上闪过一丝疑惑。

锦囊里面有东西?贺重锦在锦囊里面放了东西?

她没有解开系着的金色丝绳,而是隔着红布摸索,试图弄清里面究竟是什么。

“花形......这是一个吊坠?梅花......”

握着锦囊的手颤抖了一下,好似有什么东西在江缨脑海中怦然炸开,耳边还残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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