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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呵,你以为你杀得了我吗?”季纭冷笑一声,骤然间一甩手,一个亮闪闪的东西朝赵德禅急速飞来,赵德禅却动也不动。
叮!一道金光闪过,那个向赵德禅飞去的物体登时落在了地上,那道金光穿过物体,钉在了对面的一棵树上,原来这金光是一只金镖,镖尾有孔,系了根红丝线。
季纭见了那金镖,瞬间大惊失色,正想转身逃走,只见金光再一闪,继而听得一声痛呼,季纭人已倒在了地上。那金镖已嵌入他的喉头,鲜血从伤口涌出,滑过他的脖子,滴到了地上。他瞪大了双眼,却再也说不出话来了。
树林的另一头,不知何时已经燃起了一道光,那道火光慢慢向此处靠拢,逐渐现出两个人影来。
走在前面带路的人是一个小厮,手里提着一盏灯笼,走在后面的是一个身穿锦衣华服的公子,约莫三十岁左右,手里正把玩着一只金镖。
赵德禅见了此人,立马向他行了一礼。
公子也立刻向他回礼,说道:“赵二郎辛苦了,若没有你出手相助,我恐怕没有那么容易除掉季纭。这是你完成截杀令的酬金,请收好。”
言毕,小厮从中摸出一块手指大小的金条,扔给赵德禅,赵德禅伸手接住了。
他将金条收好,又向公子行了一礼,便转身离去了。
“少爷真是厉害,只用一镖,就结果了季纭的性命!”等赵德禅一走,小厮便立即凑到公子身前,表情夸张地吹捧道。
公子却摇了摇头,盯着赵德禅离去的方向说道:“不是本公子厉害,是季纭太弱了。他本来就是一个不足挂齿的宵小之辈,根本无需放在心上。若不是他碰了不该碰的人,我才懒得对他出手!”
“倒是这个赵二郎,还算有点本事,不过他也只是个和季纭一样的末流之辈罢了!”
一夜过去,鸡鸣破晓,天蒙蒙亮,屋内的火盆早已熄灭,陆千渺睁开眼睛,从席子上站了起来,欲动身去镇上买点东西吃。
就在这时,赵德禅打开门走了进来,脸上并无笑意。
陆千渺看了看赵德禅,说道:“我正要去吃早饭,你要与我同去吗?”
“烦请陆姑娘去兴隆酒店带些酒食给我。”
闻言,陆千渺脸色变了,因为赵德禅的声音变得十分嘶哑、干瘪,每一个字他都说得无比吃力,仿佛耗尽了所有力气,他的脸也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岁,显得非常疲倦、沧桑。
但很快,陆千渺又恢复了平日的神色,她没有多问什么,只从容道:“我知道了。”
说完,她走出了这间屋子。
今日的天气很晴朗,天空飘着大片的白云,偶尔有阵阵风吹来,却并不会让人感到寒冷。
街上的行人比昨天多了不少,小镇似乎恢复了平日里的热闹。但是走在街上的人,在看见陆千渺时,仍是对她绕道而行,仿佛很恐惧她。
陆千渺在街边的一家面摊吃了一碗面后,便走到兴隆酒店门口,发现门口的那张桌子已坐满了人,店内吵吵嚷嚷的,与昨日的情形完全不同。
她没想到早上就有这么多人来喝酒了。她徐徐迈入店内,和昨天一样,一踏入店中,就有十几双眼睛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她,又在下一刻将眼睛移开。
陆千渺当然知道他们在看什么,看她是个女子,因为这店里就她一个女子,一个女子只身来到酒店,这是很少见的;看她有一把刀,一个带刀的女子,这更少见,因为在他们眼中,女子一向是很柔弱的,他们很难将刀光剑影与女子联系在一起。
但那些人看她的眼神中除了探究,还多加了一丝戒备和畏惧。
好在陆千渺从不在意他人的注视,也从不惧怕他人的目光,她见店内已没有空余的座位,顺二又在店中忙得脚不沾地,她便径直走向了柜台。
坐在柜台前的是昨天没有在店里露面的张掌柜,此人眼睛狭长,嘴巴上方长着两条灰色长胡须,看上去一脸精明。
“姑娘是赵二爷的朋友?我听顺二说是你替赵二爷还了钱?”
“两斤熟牛肉,一坛酒。”陆千渺将十几枚铜钱放在了张掌柜面前,张掌柜顿时眉开眼笑,转身朝后头的厨房喊道:“快准备一坛酒,两斤切好的熟牛肉,打包送到前面来!”
张掌柜吩咐完毕后,又转过来,将铜钱数了数,一一收进了屉子里。
“哎呦,姑娘真是爽快人,烦请稍等片刻,您要的东西马上就来。”张掌柜笑咪咪地盯着陆千渺说道 。
陆千渺没有抬眼看他,也没有说话。
张掌柜只得尴尬地笑了笑,拿出账本算起账来了,他平生就没遇见过这样一个年纪轻轻,却又如此轻狂的女子。别人对她笑脸相迎,她却冷眼相待,真是个冷冰冰的女人!
陆千渺没等多久,另一个店里的伙计,把一坛酒和用纸包好的熟牛肉递给了她。
这时张掌柜拿起手中的账簿拍了拍,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