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身影,这本书是你带给我最好的礼物。
我死了,你会伤心吗?我不知道。在这段感情里,我好像让你难过太多次了。所以我离开的时候,你不要哭,带着笑容活下去,好吗?看到这里,你会不会没有耐心?觉得我婆婆妈妈的。再忍受我一次吧,最后一次。
我们的相恋太可惜,有缘无份。但我始终相信命运的每个安排都有其道理,我们的相遇和离散都有意义。我以前想过,在生命的最后一定要死缠烂打留在你的身边,后来却不忍心这样做。我的路走到这里就到尽头了,你的人生还很长,还有很多的美景可看,有很多的好人可爱,你不该再和我这样的将死之人绑在一起,你要永远步履轻快。
在你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,我买了一个钻戒想和你求婚,是你喜欢的粉钻,我找了好多家店,才买到的。可惜因为种种因缘,没能交到你手里。我还是想把它交付给你,它是属于你的。不要把它当作什么负担,就当作是我对你的祝福。当你觉得迷茫痛苦的时候,觉得全世界都背过身抛弃你的时候,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理解你的时候,握着这枚戒指,就像握着22岁时那个无畏赤诚的陆衿的双手,这个礼物有我的一份,也有她的一份。
我最知道你的,自我怀疑,自我否定。你为什么总是发现不了自己是一个多么优秀的人,总是对自己缺乏自信?
写到这里,发现自己又习惯性地说教起来了,抱歉。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是那么不知所言,语句不畅,实在有损我的作家名号,希望你不要嘲笑我。现在已是深夜,风声依旧,我其实还有很多的话想说,但决定不说了。我想,你都能听到。
以前答应过你要一起活到一百岁的,现在是不是要失约了,真是抱歉。那拜托你,把我的那份一起活下去,活到两百岁,变成一个老太婆,那时候我来你梦里见你好不好啊?到时候就不要骂我了,抱抱我,甚至吻吻我,好吗?
我真是舍不得收笔,这竟然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吗?孩子们写人生第一封情书的时候总是涂涂改改,反复斟酌,把一张又一张纸条揉成团,怎么到我如今这样,写最后一封告别信的时候却没有演练涂改的时间了,我怎么感觉时间就站我后背拿刀抵着我。相遇、告别,是不是还应该重逢才算完整?什么时候重逢呢?
实在是太啰嗦了。爱你,再见。
陆衿捏着那封信,哭了起来。
“我才不要活到两百岁,变成一个老太婆·····”
袁澹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,递给她,是那枚粉钻。
遗憾是人生常有的事。
这句话倏地一下浮现在陆衿脑海里。
她从没想过粉红色也可以是一种哀伤的色彩。
“这些都是孔非买的杂志,他很少看,但期期都买。”袁澹指着书桌一旁叠得高高的书堆,是《读者》。
孔非说的对,有些话不用说,她都听得到。
起风了,窗外那棵树落下金黄的叶子,在空中写着古典的诗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