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妈妈,我没有怪你……谢谢妈妈,给了女儿那么有爱的家庭,其实我的一生,拥有的已经很多很多了,我很知足。”
尤其她看见门口进来的舅舅和表哥。
表哥秦煜就这样站在门口,一动不动。
她忽然笑得有些灿烂,苍白的脸蛋上有了一丝红晕。
秦煜是她的青梅竹马,大她六岁。但他并不是舅舅秦风扬的亲生儿子,他和舅妈主张丁克,于是便从孤儿院认领了他。
小时候京笙的朋友也不算多,只爱逮着和这位表哥玩。
秦煜天生聪明,科研天赋也很高,从小就爱泡在实验室。大部分时间,不是在做科学实验,就是带着京笙到处玩。
他秦煜从前骨子里也有些张扬,爱和人比赛车,一双桃花眼常常笑得潋滟,小京笙总是特别捧场,眼睛亮亮地夸:“煜哥哥是最帅的人!和爸爸一样帅!”
京笙的启蒙的物理是他教的,绘画也是,骑马也是。
小小的京笙九岁时,就立下过一个宏愿——长大以后要嫁给秦煜。
她还专门穿着红色的汉服,在大雪纷飞的冬季,拉着十五岁的秦煜在月老庙拜堂。
彼时风雪交加,他紧紧抱着小京笙,宠溺地依着她,虽只觉得京笙还小,爱玩笑,但还是习惯性顺从她,给她一切想要的。
直到后来,京笙患病,他来找她,可她避而不见,不愿再以病痛之躯接触任何的人。
她觉得,与其让所以人因为她注定的死亡而痛苦惋惜,不如就躲在阴暗的角落里,偶尔偷偷窥见天光,长大了,再找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,安详地离开。
秦煜没有强迫她见他,但总是偷偷去看她。
包括她被霸凌那次,是他去拉着她,告诉她,无论如何,霸凌与被霸凌本身就不是好事,一定保护自己。
她在校门口狠狠咬了秦煜一口,说这是她自己的事,让他走开。
可后来她到底还是听进去了秦煜的话,把霸凌的事情告知了老师。
她不知道,后来大学和研究生期间。秦煜也常常偷偷来看她。
包括高考的那几本厚厚的复习笔记,也是秦煜针对她的卷子和成绩,亲手写给她的。
彼时大一,她一身长长的红裙子,靠在操场那棵树的树干下,捧着《最后的告别》看,试图去感受书里说的,人的衰老和死亡。
她好像忽然有点顿悟了,看着操场上朝气盎然的少男少女们若有所思。
也许她不用为了结束而哭泣,应该为了发生过而欣喜。
站在操场上的秦煜看着红裙飘飘的少女,忽然心中升起了奇怪的感觉,他蓦然觉得心跳很快很快。
他还不由自主去揍跑了要跟京笙搭讪的男生,最后他终于摸清了自己内心的感觉,他就是喜欢笙笙哪。
哪怕京笙想通了不少,可她依旧执着地不愿意和太多人有接触,习惯性逃离。
她唯一的乐趣就是悄悄躲避母亲的监视,偷吃零食。
可是那天吃零食好像吃出了事儿,她才进的系统,去了其他的世界。
“煜哥哥。系统是你,是不是?”她温柔地问。
秦煜:“嗯。我只想让我们笙笙高高兴兴的。可是系统还是有些故障,有些情节我也安排不好,让你难过了……”
她伸手去拉秦煜的手:“没有的。我很开心。”
“而且,你不知道。不管在哪儿,或是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真实生活里,你独一无二的偏爱,就是我最大的幸运。”
旁边的显示器忽然开始发出声响。
秦煜的眼尾通红:“别说话,我去找医生。”
可是京笙死死拽住他,嘴唇发白,疼得眼泪一直掉。
“不要。我还有好多秘密,好多小心思没有告诉你。”
秦煜握紧她的手:“我在听。”
京笙痴痴地笑:“第一个世界里,我也早就喜欢上你了,可是我好扭捏啊。你不知道,在秋千下,你真是帅得没边了,真想把你‘就地正法’啊。”
“喝了毒药,很疼吧,好想跟你说抱歉。如果那时候我更有勇气就好了,我们就不用错过好多机会。”
“还有,空遥居的生活……太快乐了。我好像天生刺绣就不行,早偷偷绣了好多鸳鸯戏水什么的,丑极了,全藏在床下,不敢送给你。”
少女诉说着她浓烈的欢喜,可心口开始剧烈撕痛。
“阿煜……”
秦煜哭:“我在。”
她最后的力气松开他的手,冷静又安详地闭眼:“求你,好好活着。山川尔尔,春雪烂漫,你都要替我去看。”
因为生命太可贵,所以,你一定要好好活着。
只是好不甘心啊。
明明你也最爱我,我也那么那么喜欢你。
可我们被阴阳划了界限,被生死隔了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