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恨海情天+恩怨纠葛+追妻火葬场+狗血淋头】丁翠薇对个捡来的男子动了心。为避流言,趁他行动不便,逼他与自己成了亲。后来他要花钱买自由。她只说了三个字:得加钱。也是到了京城,丁翠薇才知那人竟是当朝晋王。她没有选择继续纠缠,毕竟她亲爹的身份在朝中也举足轻重。丁翠薇认祖归宗,重新做回了首辅嫡长女,她攀崖认父,坚毅勇敢,颇得圣上赞誉,一跃成为京城贵女中最炙手可热的明珠,引得京中子弟个个青睐,媒婆一度踏破门槛。这日。她被人捂嘴抵到了隐密墙根处,对上了张熟悉的面庞。是她那花钱买自由的前夫。语气比求她救命那天还要卑微。“再嫁我一次,可好?”———谢昭珩从未对丁翠薇动心过。不过利用一场,待伤好回京,他就会忘记这个身份微贱的农女。后来眼见她追至京城,谢昭珩竟生出几分动容。她终究对他有恩,若求上门来,他也愿意让她入府做个侍妾。可谢昭珩等啊等,等啊等…只等来了她认祖归宗的消息。京城多了个首辅府的嫡长女。美颜动人,仪态端方,一颦一笑间都在勾人。就连万众瞩目的肃国公世子,都对她当众送钗示爱。谢昭珩终于慌了。原来,他从始至终都没放下过她。作者文案废手,请给正文一个机会。【女主v前乡村民女,v后恢复身份。】风格可参考我上两本。阅前提示:1,双洁到底,HE,狗血味儿,追妻火葬场,恨海情天。2,男女主非完美,瑕疵极其严重,成长型人设。3,节奏在慢如蜗牛,和快如云霄飞车两者间反复横跳。4,狗血中带爽,微酸中夹甜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隔壁《诱雪偷欢》求收藏司雪有两个秘密。一则:她喜欢国公世子。二则:她与府上的小厮有染。她白天在世子面前低眉顺眼、唯命是从。晚上,她是上位者。将白日受的委屈在小厮身上通通找了回来,指甲狠狠挠在他的肩背上,靡靡问他,“喜欢么?”“嘶…喜欢。”司雪连家生子都算不上,够不上国公世子,反正都是要配小厮的。她干脆自己率先找了个长得俊又好拿捏的,月例银子全都上缴,对她万事听从。然后有一天,司雪发现他们好像是同一人。她想到平日里对那小厮吆五喝六的德性。惊慌失措,连夜就逃了。*宋承霄在学乔装术时,对个三等婢女生了几分兴趣。他原只想尝尝这婢女滋味,精进精进乔装术,所以就算这婢女任性娇纵些,他也只当调剂调剂生活,不予计较。也就是个趁手的物件。哪天玩儿腻了,没意思了,立马就能丢掉。直到宋承霄察觉到她好像另有心上人。岂有此理。所以这婢女与他同床共枕时,脑子里想的是其他男人?正在他试图找出她那心上人是谁时,那婢女跑了。留下信对“小厮”说:权当是露水夫妻,今后各奔前程。呵。她说露水就露水?还真当自己是个说一不二的人物了?宋承霄将那信烧成灰烬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隔壁预收《真千金带娃嫁给权臣冲喜》求收藏李允书是侯府的真千金。长到十八岁才被寻回来。回府时身边带着个半岁大的女娃娃,她说这是养父母的遗腹子。可实际上,这是李允书的亲生女儿。是她与个捡来的男子生的,只是那没良心的后来跑了。所以就算要嫁去何家冲喜。她也坚持要将女儿带在身边:孩子阳气重,冲喜的效果更好。何家乃世代簪缨。她要嫁的何家嫡长子,是连中三元的皎皎麒麟儿。品貌俱佳,一等一的翩跹佳公子——若不是快病死了,不是她能高攀得上的。因着是带着女儿嫁过来,李允书终究心中有愧。所以她尽心尽力地照顾病重的夫君,想着务必要顾全他身死前的最后体面。没曾想夫君不仅没死。反而一点点好起来了。于此同时,她那丧良心的前夫也寻了过来。原来前夫另有高贵身份,是整个何家也得罪不起的存在。前夫一眼就认出那女娃娃是自己的种。欲要逼李允书和离。现夫将她们母女二人护在身后。只温温浅浅笑笑:“和离?不存在的。”“某可全靠着夫人夜夜给我揉心口、疏血脉续命呢。”前夫:把我的女人和女儿还给我!现夫:离了她我活不了,咳咳咳……许允书:啊啊啊,你们不要再打了!【泼天狗血+雄竞+养女儿日常】【男主是现夫,病弱白切黑人设】【前夫追妻火葬场、追不上,骨灰扬咯】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隔壁可食用已完结文:《敢向皇帝骗个娃》【高门贵妇借种求子】《瞒着首辅生了崽》【去父留子美艳商女X权倾天下狠辣首辅】《皇后情夫是首辅》【深宫禁忌地下情】